可判处长期监禁,罚没全部家产,并处以强制劳动改造。
剥夺其政治权利,彻底瓦解其影响力。”
“至于那些被裹挟的普通士卒和民壮,”
徐庶的语气缓和了一些,
“他们多为贫苦出身,或是被逼无奈,或是被谣言蒙蔽。
若严惩,恐失民心。
庶建议,经过审讯核实,确认其胁从身份后,可免除死罪,处以短期劳动改造,并没收其非法所得(若有)。
待其改造期满,思想端正,可根据其意愿和能力,
或遣返回乡,或编入预备役,甚至……表现优异者,可吸纳进我们的军队或工坊。
如此,既能惩戒其过,又能化解矛盾,甚至能为我所用。”
“家眷方面,”
徐庶继续道,
“除首恶家眷中直接参与叛乱者依法惩处外,其余老弱妇孺,当尽量体现人道。
没收其与叛乱相关的财产后,可发放少量救济粮,或将其安置到指定区域,令其自食其力。
避免株连过甚,留下千古骂名,亦可展现我军与残暴旧势力之不同。”
徐庶的方案条理清晰,轻重得当,既有雷霆手段,又不失怀柔之策,完美地体现了“恩威并施”的精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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