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击。
斥候被散布到方圆百里。
任何鞑子的部落,任何鞑子的游骑,一旦被发现,迎接他们的便是神机营那冰冷的枪口和无情的屠刀。
不接受投降。
不留下活口。
只杀青壮,只抢牛羊。
短短七天。
陈锋的名字,如瘟疫一般传遍了胀朐河以南的整片草原。
无数鞑子部落闻风而逃,他们抛弃了帐篷和牛羊,拼命的向北逃窜,仿佛身后有魔鬼在追赶。
而陈锋,则用敌人的尸骨和鲜血,为自己和神机营铸就了赫赫凶名。
……
与此同时,辽东。
一座由巨木和夯土筑成的巨大城寨内,灯火通明。
鞑靼悍将完颜罡,正一边大口吃着烤全羊,一边听着手下败兵的哭诉。
“大帅!那明军的先锋,简直不是人!”
“他手下的兵,用的都是一种能喷火的铁管子,百步之外就能取人性命!”
“还有那个叫陈锋的将军,他就是个魔鬼!他下令杀了所有身高过车轮的俘虏!”
完颜罡撕下一条羊腿,狠狠咬了一口,满嘴流油。
他听完手下的汇报,脸上却没有丝毫慌乱,反而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。
“火器?屠俘?”
“看来这大明的皇帝,是真没人用了,派了这么个毛头小子来送死。”
他将啃光的羊骨头扔在地上。
“慌什么!”
“元庭的大军,马上就要到了。”
“本雅失里大汗亲率五万铁骑,不日就将抵达辽东。”
“到时候,区区一个明军先锋,碾死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!”
完颜罡的眼中,闪烁着贪婪与野心。
他本是前元贵族。
元庭北迁后,他便占据了辽东这片肥沃的土地,拥兵自重。
他早就看上了大明那富庶的城池,那柔顺的女人。
“传我将令!”
完颜罡站起身,声音洪亮。
“全军集结,收缩防线,固守待援!”
“等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