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妖异,整个人仿佛经歷了一次高规格的“微整形”,顏值肉眼可见地提升了一个档次。
他下意识地抬起双手,原本被血族能量腐蚀得血肉模糊的拳头,此刻皮肤光洁,连一丝疤痕都没留下。腹部的伤口更是消失无踪。他尝试著握了握拳,一股远超以往的力量感从四肢百骸涌出。
“光变帅了”李萧毅好奇地伸手戳了戳郑吒结实了不少的手臂,“有没有感觉怕太阳或者闻到蒜味想吐或者……想吸血”
李萧毅问出了一连串关於吸血鬼刻板印象的问题。郑吒仔细感受著身体的变化,摇了摇头:“没有。完全没有那些感觉。阳光透过舷窗照在身上,很暖和,很舒服。”
深吸一口气,空气里只有机油和消毒水的味道:“没有任何的不適感,血我现在只想喝水。”他甚至还尝试著调动意念,看看能不能变成蝙蝠或者来个超级速度,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。
除了身体素质有了显著提升,他並未感觉到任何“超自然”的能力。
罗天在一旁抱著手臂,指尖縈绕著一丝微弱的电弧,又让一个空水杯凭空漂浮了几厘米。“论神奇程度,好像还不如我这俩小把戏显眼”
“哼,你小子懂什么”张杰嗤笑一声,弹了弹菸灰,“別小看了郑吒融合的那个血族血统,那可是真正的好东西,稀罕得很!想要在幻想地搞到一个血统光球,难如登天!”
他看著围在郑吒身边好奇打量、甚至还想再戳几下的三人,语气带著过来人的感慨:“我混了好几场幻想地,连个最低级血统的影子都没摸到。很多轮迴者,直到死在某个犄角旮旯里,都没见过血统光球长啥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