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:大哥在城里不够吃(1 / 4)

    林舟闻言笑着说道:

    “陆叔叔,我这次还真是给你来送东西的。”

    说罢,他便打开了麻袋,露出了里面的野鸡。

    陆洲看见两只野鸡,脸色一变。

    “小舟,这野鸡你带回去,我不要。”

    林舟就知道陆洲会这么说,连忙道:

    “陆叔叔,这野鸡不是我买的,是我自己在山上抓的。”

    陆洲闻言,还是坚持道:

    “那也不行,这野鸡你还是带回去。”

    林舟说道:

    “陆叔叔,你不吃,可孩子们想吃啊。”

    陆洲闻言朝自己的妻儿看去。

    他们两眼放光,看着麻袋里的野鸡口水都快流下来了。

    他们一家一个月肉的定量只有一斤。

    这么多人分一斤肉,基本上只能尝个肉味。

    林舟看着犹豫的陆洲说道:

    “陆叔叔,这是我自己抓的,没有花钱,这怎么就不能要了,再说了,你也没给我走后门啊!”

    陆洲想了想道:

    “你一个小孩还知道走后门。”

    思索片刻,笑着说道:

    “行,那这野鸡我就收下了,但是你得收钱。”

    林舟连连摆手。

    “陆叔叔,这是我自己抓的,怎么能收钱呢?要是收钱的话,那不成倒卖了!”

    陆洲没有理他,则是朝麻袋里面看去。

    “你一个小孩哪来的酒?”

    林舟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。

    他原本是不打算告诉陆洲里面有酒的,这样他收下野鸡的时候,顺便也就把酒收了。

    “陆叔叔,这酒是别人送我养父的,我一个小孩又不会喝酒,所以就给你送来了,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好酒,你凑活着喝。”

    陆洲脸上的表情有些为难。

    “你把这酒带回去,这酒我不能要。”

    林舟一脸委屈。

    “陆叔叔,我一个小孩哪会喝酒啊,你要是不收这酒的话,我就扔了。”

    陆洲瞪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,这么好的酒怎么能扔了呢。”

    想了想,他从屋里拿了四块钱,递给林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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