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一回生,二回熟(3 / 6)

;  很诱人的条件,神明极少给战败方开出如此丰厚的条款。

    诺纹妲很想答应。

    贼神说的没错,她是怕死,怕死的要命。

    因为她生来就是神界的最底层,一个诞生在秩序领域的生命却继承了混沌侧的神权,还弱小的时候就像是一条野狗一样被厌恶她的秩序神踢来踢去。

    她想活下去,不择手段的也要活下去。

    她要抓住一切可以活命的机会,她没有尊严,没有羞耻,没有底线。

    她知道从来没人看得起她,其他神也好,魔物也好。

    她明白自己是龌龊的垃圾,即便当上魔王也掩盖不了自己身上卑贱的习性。

    她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。

    从出生开始,诺纹妲就不得不逼着自己去打拼,去活下来,去对所有看不起自己的一切生命进行复仇。

    只有复仇之后的片刻欢愉,才能让诺纹妲感受到她存在的意义。

    慢慢地,诺纹妲学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,财宝、暴力、金钱、权势……通过这些东西笼络一批人聚集到自己身边,并强行把他们称呼为“信徒”。

    她开始渐渐地把自己的信仰经营的有模有样,幻想自己成为了一尊真正的神?,只差重返神界,向每个曾经看不起自己的神灵复仇。

    可在魔王城被攻破的那一刻,诺纹妲才幡然醒悟,她自始至终都未曾拥有过任何人的忠诚,也没有一个发自内心承认她的信徒。

    大家聚在她身边,并不是把她当做神明来崇拜。只是因为她给出的条件足够丰厚,她的小聪明足够好用而已。

    那些信徒们随时会因为更优厚的条件把她背弃,甚至大部分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背叛的打算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依靠着信仰而存在的神来说,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所以……

    所以……

    诺纹妲,这次还能用什么理由来欺骗自己呢?

    对了,就说洛文其实也跟魔界的那些人一样,从未正眼看过自己好了。

    是啊,他那么仇恨魔王,在他眼里,诺纹妲一直是个美味的食材,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是了,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当拴住洛文的狗链子,去欺骗他投靠贼神的麾下,去信仰一个依附于偷盗和掠夺的饱腹大梦?

    他那个脑子,大概会傻呵呵的继续一口一个温答的喊着自己,嚷嚷着把好东西给自己留一半吧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诺纹妲低下头,把手伸向了那枚洛文出发之前给她准备好的,写着温答名字的储物袋。

    尊严,自由,底线,荣誉,自己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出卖。

    那么,【信徒】呢?

    把唯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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